检察工作报告(含专题业务报告)
 
作者:本站编辑  发表时间:2019-06-11 16:25:43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3月2日在广州市

荔湾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建军

各位代表:

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6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政府的大力支持和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下,我院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大力推进司法改革、司法规范化和过硬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荔湾经济社会建设

着力服务保障中心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工作大局,制定落实服务保障我区“十三五”规划实施和国家重要中心城市核心功能区建设等具体工作意见,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和促进营造“三个环境”[1]作为检察工作的重大任务。对“三旧”改造、地铁八号线北延段、粤剧艺术博物馆等重大工程项目开展职务犯罪同步预防,与广东中烟等多家大型企业建立预防协作关系,强化预防教育。针对基层“两委”换届工作,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预防。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互联网金融领域专项整治,依法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87人,起诉168人,办理了涉案金额超过4亿元、被害人达1000多人的陈某勋等9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2]

着力保障民生事业发展。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司法保护力度,牵头与食药监、综合执法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提高打击犯罪的质量和效率,起诉20人,成功起诉销售“毒马蹄”[3]9名犯罪嫌疑人。推进共建“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平安社区”活动,重点打击校园暴力及暴力伤医犯罪,批捕3人,起诉12人。加大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打击力度,批捕4人,起诉7人。切实保障各项惠民利民政策落实,突出查办涉农惠民、教育卫生、征地拆迁等领域的职务犯罪12人。加大对生态环境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力度,立案公益诉讼[4]3件,其中,督促相关行政部门整改后结案2件,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

着力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紧紧围绕落实最高检、省检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组建非公经济服务团队,在唯品会、立白集团和荔湾电线厂等辖区内大型非公企业建立检察联络站,量身定制法律服务套餐。突出打击侵害非公企业合法权益的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盗窃等犯罪,批捕58人,起诉45人。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依法批捕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92人,起诉103人。依法慎重办理涉企职务犯罪案件,更加注重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更加注重慎用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努力降低办案对涉案企业的影响,全力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运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5],为企业招投标活动提供查询服务7520次,出具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26份,促进市场公平有序竞争。

二、全力投入平安荔湾建设,促进社会平安有序

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坚持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积极支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各类专项行动,依法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批捕1095人,起诉1676人。重点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批捕65人,起诉112人,办理了刘某添等60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6]。突出打击“两抢一盗”、电信网络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411人,起诉474人,办理了被害人达80多名的刘某日诈骗案[7] 。严厉打击涉毒犯罪,批捕181人,起诉182人。完善外国人犯罪案件[8]办理机制,起诉38件67人。

着力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针对社会治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检察建议5 件,均被采纳。稳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受理各类控告、申诉97件,其中涉法涉诉信访事项74件,全部导入法定程序办理。深化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健全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不起诉公开宣告等工作制度,加强释法说理工作,提升化解矛盾的能力。依法促成刑事和解[9]22件42人,促进矫正犯罪、修复社会关系。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常态化推进检察官普法讲师团“五进”[10]活动,充分发挥“两微一端”[11]“法翼天使”微信公众号[12]“掌上预防职务犯罪基地”APP [13]等新媒体平台作用,增强群众法律意识,提升社会法治思维水平。

着力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积极开展“未检工作推进年”[14]活动,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安排法律援助28次、亲情会见30次,对32名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进行封存[15],成功帮教6名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与校园。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选任12名检察官担任法制副校长,在区内中小学授课24场次,受教育学生达2万余人(次),向《现代中小学生报》“与法同行”栏目提供普法宣传稿件31期。参与区“心灵直通车”志愿服务20余次,获区“社区志愿服务先进组织单位”称号。

三、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廉洁荔湾建设

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28件35人。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立案查办涉案金额50万元至不满100万元案10人,100万元至不满1000万元案10人,1000万元以上案3人,涉案处级干部3人。根据上级检察机关指定管辖,成功查办了涉案金额达4000多万元的中山市国土资源系统渎职窝案。我院查办的2宗案件分别被评为广州市检察机关“精品案件”和“优质案件”。

坚持惩防并举同向发力。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和廉洁文化宣传32次,受教育人员达13000余人(次)。扩大我院“掌上预防职务犯罪基地”APP软件的辐射力度,近5000名干部群众安装了该软件,用户点击率超过35万次。着力打造“精准预防”[16]品牌,该项目被评为“荔湾区2016年社会创新”优良项目。创新“支部结对”预防模式,通过“请进来、走出去、沉下去”三位一体的模式,与多家企业党支部开展基层党支部结对共建活动。

坚持理性平和严格规范。严格落实全程同步录音录像[17]、看审录分离[18]、安全防范、举报线索规范管理、案件初查立案、涉案财物管理等规定,严格依法适用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办案工作规范化水平。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8名被举报失实对象调查后予以澄清,保护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对具有自首、立功、坦白、积极退赃等情节的18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从宽处理。

四、强化诉讼活动法律监督,依法维护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286人,不起诉28人,追加逮捕6人,追加起诉漏罪28人、漏犯21人。依托“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19]审查案件75件,依托侦查活动监督平台[20]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23份,均被采纳。成立“派驻区公安分局预审大队检察官办公室”,对12件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完善不捕案件审查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引导完善证据,防止放纵犯罪,不捕案件同比下降4%。加强审判监督,对刑事裁判依法提出抗诉[21]1件,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961份,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1件。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审查暂予监外执行[22]案件8件8人,同比上升40%,提出书面检察意见7份,均被采纳。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案12件,纠正5件。全面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23],向办案机关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43份,被采纳37份。加强对全区450名社区矫正[24]对象的动态跟踪监督,核查纠正6名不符合监外执行的罪犯。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5件,其中,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并获采纳,做好息诉工作14件。加大执行监督工作力度,办理了冯某申请执行监督案,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将拖延支付的545万元执行款项及时划拨给90多位申请执行人。严厉打击虚假诉讼[25]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17余万元。

五、深化改革试点工作,以创新驱动检察工作新发展

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按照中央和省市区的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四项改革试点工作。严格员额内检察官的遴选标准、程序、方式和选任要求,分两批择优选任了62名员额内检察官。制定实施检察官及辅助人员权责划分、办案组织组建和运行等改革文件,初步建立了权责明确、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新型办案组织,初步形成了符合检察权运行规律的组织机构、权责体制和运行机制。

不断深化各项检察改革。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26],积极发挥检察机关诉前主导和审前过滤功能,推动形成良性互动的新型诉侦、诉审、诉辩关系。深入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27]试点工作,办理该类案件293件293人,有效提升诉讼效率。积极稳妥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8]试点工作,办理该类案件67件67人,实现公正与效率的统一。

六、强化内外监督制约,提升司法公信力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积极推进检察机关接受人大监督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坚决落实区人大有关决议,专题报告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逐项落实监督意见。每季度向代表、委员寄送工作通报,及时报告工作动态和重大事项。设立联络热线及专用邮箱,定期邀请代表、委员和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到我院视察、座谈、参加案件公开听证会[29]及旁听庭审等,监督司法办案、参与检察决策。分别走访22条街道,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56次,做到认真落实,及时反馈。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创建“互联网+检务公开”新模式,拓宽检务公开新平台。全面推进案件信息网上公开,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6333条,重要案件信息194条,公开法律文书1258份。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增强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的了解,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权利,设立“检察官听取律师意见室”,实行律师接待“一站式”服务,共接待律师查询案件2552次,阅卷592次。

强化检察权运行的内部监督制约。不断深化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的案件集中管理机制,实行案件流程监控定期通报制度,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办案环节的监督制约。认真执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严格规范检察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交往。在内设机构配备廉政监督员[30],强化监督制约实效。不断加大检务督察力度,健全重点评查、专项评查和个案核查相结合的督查机制。

七、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夯实队伍思想基础。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抓住明责、担责、问责三个环节,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层层落实。深入开展纪律教育,狠抓执纪监督,强化纪检监察的专责监督作用。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

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素质教育为重点,加强分层次分类别教育培训和岗位实训,着力提升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涌现了最高检反腐倡廉公益广告设计大赛一等奖获得者、广州市检察业务标兵、广州市检察业务能手、区“三八”红旗手等一批优秀人才,5个(次)集体、18个(次)干警获区级以上表彰。

各位代表,我院检察工作的发展和进步,离不开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离不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一是法律监督实效还不能完全适应法治建设的新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有差距;二是检察队伍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检察人才的培养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三是少数检察人员司法理念转变不够到位,思想、能力、作风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检察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比较滞后。我们将紧盯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努力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7年,我院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上级检察机关部署,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为我区实施“十三五”规划、加快建设国家重要中心城市核心功能区提供更加精准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更加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落实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着力保障经济安全,着力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着力加强民生检察工作,着力推动健康中国建设[31]

二是更加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紧紧围绕平安荔湾建设,从严从实抓好保安全护稳定工作,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力度,进一步强化检察环节综治维稳工作,推动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建设,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三是更加坚决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紧紧围绕廉洁荔湾建设,继续保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不减、节奏不变,重点打击权力寻租、利益输送、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贪污贿赂犯罪,坚决查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失职渎职犯罪。深化源头预防,努力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腐败增量。

四是更加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进一步强化改革的主体责任,深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着力解决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不足问题,进一步完善办案组织和办案机制,健全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探索开展内设机构改革试点。继续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积极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深入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

五是更加扎实抓好检察队伍建设。牢固树立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永远在路上理念,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持续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持续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认真落实本次人大会议精神和代表的审议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全面履行职责,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在新的起点上奋力开创检察事业新局面,为荔湾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治建设、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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