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工作报告(含专题业务报告)
 
作者:本站编辑  发表时间:2019-06-11 16:45:17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30日在广州市荔湾区

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建军

各位代表:

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检察机关适应反贪、反渎全面转隶推动自身转型发展的第一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有力监督下,我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转隶为转机,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取得新成效。

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5755件,同比上升7.73%。其中,审查逮捕案件1233件,审查起诉案件1426件,检察监督案件3096件。公诉案件审结率97.67%,居全市基层院第一位。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2018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一、大力推进平安荔湾建设,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

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1818人,同比上升1.39%;受理审查起诉1948人,同比下降5.98%。经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1288人,起诉1856人。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134人,起诉191人。依法严惩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多发性犯罪,批捕“两抢一盗”、电信网络诈骗、侵害公民个人信息、“套路贷”、“黄赌毒”等犯罪929人,起诉1020人。依法严惩危害民生犯罪,批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及侵害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犯罪32人,起诉34人。依法办理了王建波等5人售卖虚假保健品诈骗近百名老年人案、陶某等8人利用网络买卖公民个人信息案等影响恶劣案件。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坚持把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成立领导小组,组建专业化办案组,加强与相关部门衔接配合,建立提前介入、案件会商等工作机制,形成打击合力。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把关、依法严惩,共批捕55人,起诉62人。成功办理了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的刘永添等54人涉黑案、我区首例“套路贷”涉黑案等一批重大案件。坚持“扫黑除恶”与“破网打伞”相结合,排查并移送线索13条。区委和市检察院对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努力推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行“五个一”工作法,受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340件,均及时分流,妥善化解矛盾。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第三方参加公开听证、公开答复,做到符合条件的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全覆盖,息诉罢访率达100%。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加强以案释法活动,健全“一街道一检察官”机制,开展检察官“七进”活动60余场次,覆盖近2万人。针对社会治理中的重点、难点和监管漏洞,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5份,被采纳29份。

切实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41人、起诉47人。建立性侵案件被害人救助机制,提供救助23人次。全面推行“1+1+N”办案模式,构建对未成年人的双向保护、综合保护新机制。全力打造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荔湾品牌”,在全市率先建立以“两个中心、三大团队、两大基地”为支撑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着力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在“法翼天使”微信公众号发布普法内容23期,积极与《现代中小学生报》、《羊城晚报》合作,扩大普法覆盖面。开展“检察官进校园”20次,覆盖师生1.3万人。着力打造亲子学堂、体验式课堂等具荔湾特色的普法课堂,制作的普法课件获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普法课件大赛一等奖。与区教育局等单位共同推进的“心灵守护、青春护航”项目被广州市委政法委确定为“荔湾区2018年综治创新项目”。我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模式被市检察院确定为品牌创建项目,未检科被评为“广州市巾帼文明岗”。

二、努力服务大局保障民生,护航高质量发展

更加注重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把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作为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重要内容和义不容辞的司法责任,制定服务保障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8条意见”和依法保障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12条意见”。以“三个没有变”为指导,严格执行最高检发布的规范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执法司法11条标准,突出加强对涉民营企业案件的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准确把握犯罪与经济纠纷、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界限,慎用各项强制措施,慎重报道涉企案件,切实减少办案对企业经营的负面影响,促进民营企业家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坚持全面、平等保护,批捕破坏生产经营、强迫交易、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侵犯民营企业犯罪82人、起诉54人。针对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的新型犯罪手法,及时发出检察建议5份,帮助完善经营管理。严格执行涉企业案件评估制度,依法对2名涉案企业负责人和技术骨干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不批准逮捕和变更强制措施3人,有效减少对企业的负面影响。更加注重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批捕侵犯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犯罪70人,起诉98人,复查涉产权刑事申诉案件3件。我院的做法获得区委肯定,并在全市检察机关作经验介绍。

更加注重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从严惩处危害金融安全犯罪,批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犯罪15人,起诉23人,依法办理了涉案金额高达5亿元“善林金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从严惩处妨害精准扶贫犯罪,依法起诉张某龙等19人以慈善为名诈骗案。积极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对6名生活陷入困境的刑事犯罪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救助金99482元,办理支持起诉案件5件。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批捕2人,起诉22人。深化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建议有关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2件、监督立案2件。聚焦黑臭河涌整治、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开展专项监督,相关工作获区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更加注重保障市民舌尖上的安全。深入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紧盯“黑作坊”、“黑市场”、疫苗及网络销售食品药品安全等问题,支持配合执法机关开展专项检查,实施同步监督,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检察建议6份,被采纳4份。严厉打击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批捕8人,起诉13人。建议有关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2件、监督立案2件。办理涉食品领域的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10件,提起诉讼3件,提出的支付公益损害赔偿金及在媒体上公开道歉等诉讼请求均获法院判决支持,其中,办理的杨育升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盐案,系全市第一例由检察机关立案并胜诉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三、着力强化法律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加强立案监督,依托“两法衔接”工作平台督促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5件,同比上升66.67%,针对有案不立等问题,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8人,同比上升380%,监督撤案19件,同比下降9.52%。加强侦查活动监督,针对违法取证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72份,同比上升35.85%,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9份,同比上升80%,针对漏捕漏诉、漏罪漏犯问题,监督侦查机关追捕121人,同比上升450%,追诉136人,同比上升34.65%,对不构成犯罪、证据不足或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捕529人,同比上升13.28%,不起诉53人,同比上升51.43%。加强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依法提出抗诉8件,市检察院支持抗诉8件,发回重审2件,改判4件,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1413份,被采纳1387份,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12件。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强化羁押期限监督,核查82人次,未发现超期羁押,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107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或释放建议23件,办案单位采纳22件。依法妥善处理在押人员及其亲属控告申诉6件。持续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共摸底建档1887件,核查罚金刑金额3500多万元,核查没收财产刑金额1.4亿多元,核查违法所得及赃款赃物金额1600多万元。加强对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情形的监督,清理纠正3件3人。开展安全防范检察125件,与在押人员谈话328人次,化解监管安全事故2起。牵头与区司法局等单位成立“守航人”未成年人社矫帮扶基地。

加强民事诉讼监督。加强对诉讼结果的监督,受理不服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5件,同比上升257%,其中,提请抗诉2件,获市检察院支持,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份,改判2件,对经审查认为审判活动合法、裁判正确的,依法做好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突出查办虚假诉讼案件,成功办理虚假诉讼入刑以来全市第一例获有罪判决的虚假诉讼犯罪案件。加强对诉讼程序的监督,受理1件,发出检察建议1份,被依法采纳。加强对执行活动的监督,创新设立不支持监督结果抄送制度,办理的广州市果品食杂公司、广州市供销合作总社申请执行监督案,被评为全省民事执行监督十大典型案例。

加强公益诉讼工作。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推动行政公益诉讼迈上新台阶。共审查案件线索40条,同比上升300%,办理诉前程序案件26件,同比上升271%,行政机关到期整改率达100%。通过办案,督促治理受污染河涌4条,督促复耕复绿农用地30余亩,督促整治专业市场4个。提起民事公益诉讼3件均获胜诉判决。积极健全外部工作机制,与区监察委在全省率先建立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被正义网、人民法治网、光明网等多家媒体广泛报道,“人民监督”、“广州政法”等微信公众平台头条发布。

四、全力攻坚狠抓落实,持续深化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

圆满完成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任务。全面完成反贪、反渎和预防部门职能、编制、人员、案件、线索及装备转隶。加强与区监察委的办案衔接,完善提前介入、采取强制措施等工作机制,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起诉13件21人,无无罪案件。

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落实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三类人员全部做到定身份定岗位定职责。全面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新模式,设立6个专业化办案组,实行繁案精办、简案快办,初步实现办案质效双提升。全面实行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分设,公益诉讼实行“三检合一”办案模式。有序扩大对员额检察官的授权,办理的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案件,由员额检察官自行决定的分别占71.8%和98.7%。入额领导干部办案实现常态化制度化,共办理案件898件,办案情况向全院公开,法检“两长”同堂办理“芳村车管所杀人案”,搜狐网等6家媒体报道,“广州政法”微信公众号头条推送。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检察长(副检察长)共列席12次。全面推进“智慧检务”建设,推动项目落地9个,全面建成文书智能纠错系统、检委会无纸化会议系统、智能量刑辅助系统、法律资源检索系统和“检答网”专家咨询系统等5大系统。

深入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加强与公安、法院配合,共同推动庭审实质化改革。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起诉1146人,占同期总起诉人数的61.75%,服判息诉率达98.8%,居全市前列,试点以来,我院牢记试点责任,积极探索,助推形成改革的“广州模式”,为刑诉法正式确立此项制度提供了基层实践样本。完善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模式,共立案52件,结案48件。探索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机制,共核查20人,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权益。

五、自觉接受监督制约,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重大事项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专题报告民事检察工作情况。认真落实区人大第十六届四次会议的审议决议,制定方案抓好落实,受到区委主要领导肯定。每季度向代表寄送工作通报,及时推送手机报,报告工作动态和重大事项。邀请代表视察调研、观摩庭审及参与重点案件接访、公开听证等活动45人次,同步监督检察办案。

主动接受各界监督。坚持向区政协和政协委员通报工作,邀请人民监督员和政协委员监督评议案件4件。认真接受审判机关制约,对提出抗诉被维持原判的案件,认真评查剖析,加强经验总结,不断提高司法办案质量和监督精准性。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认真听取、充分尊重辩护律师提出的无罪或罪轻意见,依法审查核实处理。接待律师案件查询2349次,阅卷615次,经问卷调查,律师对我院服务满意率达100%。

拓宽人民群众监督渠道。持续推进检务大厅、官网、“两微一端”平台建设,挂牌运营12309检察服务中心,更加方便群众控告申诉和表达诉求。着力打造全媒体宣传矩阵,推送微博1085条,微信82期,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检察日报》等中央媒体报道我院工作6次,讲好新时代法治故事。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2次,参与群众超过200人。深入推进案件信息网上公开,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3376条,重要案件信息848条,法律文书1303份,公开率居全市前列。

六、全面从严治党治检,建设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队伍

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制订方案,推动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认真查摆工作短板弱项。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扎实推进中央及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持续优化风清气正的检察政治生态。

着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治检。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每季度召开分析会推动落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密制度,严格执纪,推动基层正风肃纪反腐。全面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强化检务督察,共开展111次,制订和完善监督管理制度12项。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实现对员额检察官办案监督的全覆盖,做到放权与监督并重。

着力强化司法能力建设。大力实施人才招录培养计划,以正确用人导向激励干警担当作为。获得区以上表彰的集体和个人数量创历史新高。其中,许旎娜检察官为广州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候选人,8名干警获评省、市检察机关业务标兵、业务能手称号,9名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20名干警被嘉奖,13篇论文在省、市学术论坛、征文活动中获奖。

各位代表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40年来,荔湾检察坚持与改革开放同步、与法治建设同行、与荔湾经济社会同发展、与人民群众同呼吸,走过了不平凡的历程。荔湾检察的每一项成绩,每一个进步,都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都是各位代表充分理解、信任、支持和监督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刑事检察、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工作发展不平衡,法律监督手段刚性权威性明显不足。二是相对于“走在全国前列”,荔湾检察特色品牌和先进经验数量不够多,影响力不够大。三是随着“捕诉一体”、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分设等改革的推进,部分检察人员的司法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四是“智慧检务”建设进度还相对较慢。我们将紧盯这些问题,认真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市检察长会议和区委十二届七次、八次全会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深入推进平安荔湾、法治荔湾和过硬队伍建设,持续深化改革,努力为我区奋力实现老城市新活力、推动国家中心城市核心功能区建设全面上新水平、着力建设国际大都市现代化中心城区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更加有力推进平安荔湾建设。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突出查办“保护伞”。坚决打击多发性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妥善化解检察环节的矛盾纠纷。大力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荔湾品牌”效应。

二是更加有效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区委决策部署,聚焦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切实提高司法保障能力和水平。不断促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持续规范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坚决杜绝差异性、选择性司法。加强调研,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三是更加有效提升法律监督质效。进一步优化法律监督职能,做优刑事诉讼监督,做强民事检察监督,做好公益诉讼监督,加强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的力量配置,完善检察监督总体布局,更好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

四是更加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不断健全检察权运行新机制,切实加强监督制约。主动适应形势发展变化,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推动刑事、民事、公益诉讼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总结和深化“捕诉一体”、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分设等改革。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大力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全面提升检察工作现代化、智能化水平。

五是更加坚定推进过硬队伍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压实“两个责任”,扎实推进模范机关创建,强化执纪监督问责。把专业化建设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着力建设“五个过硬”队伍,确保公正司法、廉洁司法。

各位代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和不懈追求。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有力监督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日夜兼程、砥砺奋进,努力开创荔湾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服务保障我区奋力实现老城市新活力、推动国家中心城市核心功能区建设全面上新水平、着力建设国际大都市现代化中心城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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