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工作报告(含专题业务报告)
 
作者:本站编辑  发表时间:2022-02-10 14:51:56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20日在广州市荔湾区

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江海

 

各位代表:

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1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稳步提升。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6282件,同比上升4.8%。其中,受理审查逮1130件1690人,受理审查起诉1582件2140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8件,办理其他检察监督案件3492件。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被省检察院授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体嘉奖”。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荔湾、法治荔湾建设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始终保持对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的高压态势,批捕100人、起诉77人。突出惩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犯罪,批捕495人、起诉513人。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总结专项斗争工作经验,办理的刘永添等人涉黑案、赖重飞等人涉黑案获评广州市扫黑除恶十大典型案例,加强以案促治,针对五大行业领域治理发出的8份检察建议,逐一审核整改情况,防止“纸面整改”。积极投入全民反诈专项行动,实施“断卡”行动[1],加强与监管部门协作,形成防范打击合力。依法打击电信网络新型犯罪,批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30人、起诉24人,批捕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78人、起诉69人,依法办理陈某某等14人利用网络直播实施诈骗案[2]。参与反洗钱治理,批捕洗钱罪1人。着力推进“追赃挽损”,尽最大努力保护受害群众合法权益。以求极致的工作理念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案-件比”[3]2019年的1.558优化为2021年的1.209。我院连续三年获区综治(平安)工作考评第一名。

强化刑事检察监督。加强对立案和侦查活动同步监督,监督侦查机关依法立案3件、撤案14件,提出书面纠正违法意见4件次。对依法当捕、应诉而未移送的,追加逮捕36人、追加起诉32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捕477人、不起诉17人。依法宽缓处理轻罪案件,无社会危险性不批捕293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267人。扎实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审查167人次,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74人次。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或当事人认罪认罚后提出上诉的刑事裁判提请抗诉6件。维护“大墙内”的公平正义,自开展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以来,共排查案件23703件,核查涉问题案件121件,均依法纠正或根据对等原则上报上级检察机关审核处理。深入开展未收押收监集中清理专项活动,会同公安、法院、司法局,清理纠正因身体健康等原因未收押收监情况8人。

精准开展民事检察。受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17件,同比上升179%。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加强对民事生效裁判的监督,受理27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获改判1件;提请市检察院抗诉2件。加强对民事审判程序的监督,受理2件,发出检察建议1件并获采纳。对依法不支持监督申请的案件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22件,依托“一站式”和解机制[4]促成和解5件。助力破解“执行难”,受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65件,发出检察建议6份,均获采纳。严查“假官司”,立案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5件,移送犯罪线索2条,1件纠正虚假诉讼案获评广州市检察机关民事诉讼监督典型案例。

创新做实行政检察。充分发挥行政检察既监督公正司法、又促进依法行政“一手托两家”的功能作用,受理行政检察案件线索48条,是去年的3倍。保持良性互动,精准“把脉”监督,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5]案件47件,对其中45件启动监督程序,发出类案检察建议2份。着力化解“潜在之诉”,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6]案件1件,推动案结事了政和。

积极稳妥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2条,立案78件。立案行政公益诉讼[7]案件71件,启动行政诉前督促程序66件,同比上升266.7%,其中发出检察建议30份、磋商函36份,采纳率100%;立案民事公益诉讼[8]案件7件,发出民事诉前公告7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9]4件,提出公益赔偿金210余万元,法院已判决3件,全部诉求获支持。积极拓展“等”外领域案件范围,办理了井盖设施监督案、无障碍设施监督案、“红色”文物保护案、个人信息保护案等新领域案件。深入开展“农用地保护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开创性采用现场督促整治方式办理某农田污染案,仅两周即督促清理垃圾200余吨,复绿农田26亩,获多家媒体报道,该案入选广州市检察院“6·5”世界环境日环境保护典型案例并入围“广州市治理榜”优秀案例候选。

二、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和“六稳”“六保”。依法提前介入、快捕快诉涉疫犯罪,批捕6人、起诉28人,办理的吉某琳袭警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打击涉疫情犯罪典型案例。依法惩治破坏复工复产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捕106人、起诉178人。与区工商联保持密切联系,非公经济法律服务小组走访辖区多个大型企业和黄沙水产市场等专业市场,调研司法需求、提供法律服务。“5·21”荔湾本土疫情期间,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共派出2名党组成员和60名干警组成“党员先锋队”驻高风险地区白鹤洞街道支援抗疫,群众纷纷送来感谢信和锦旗,市级以上媒体宣传我院抗疫事迹30余次,最高人民检察院、广东政法、广东检察等新媒体平台广泛转载。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10]保持疫情期间线上服务全天不间断,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33件。

着力服务保障“三大平台”建设。依法保障辖区重点建设项目顺利推进和人员安全,批捕借故挑衅、聚众闹事、暴力抗法等犯罪16人、起诉10人。服务保障以“绣花”功夫推进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守护“红色资源”和“荔湾记”,对文物受损长期未修缮问题向主管机关发出检察建议,推动落实修复资金36万元,修缮文物2处。促进科技创新引领带动,加强检察环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批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41人、起诉85人,主动向被侵权企业发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49份。参与生态环境治理,助力构筑“宜居宜业”荔湾,牵头与佛山市南海区两地六机关签署跨界河流生态环境联合治理及长效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协作机制[11],先后两次被《检察日报》报道。

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主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依法严惩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批捕42人、起诉79人。依法慎捕慎诉涉案民营企业投资者、管理者、关键岗位人员,不批捕28人、不起诉1人,建议法院判处缓刑1人。坚持“真严管、真厚爱”,积极探索在法律框架内开展企业合规改革[12]相关工作。办理涉非公经济控告申诉案件31件。对涉民企的民事执行监督案件发出检察建议3份,多家民企的债权得以及时实现。针对社区服刑人员经常性跨市活动,向区司法局提出畅通绿色审批通道的检察建议获采纳,为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

协同发力推进反腐斗争。深化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落实监检互相配合、互相制约要求,凝聚反腐败斗争最大合力。向监察委移送办案中发现的国家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线索12条。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3件,起诉8人。协助成功追逃1名外逃15年的“红通人员”。

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3]消减社会对抗、修复社会关系的作用,耐心细致做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悔罪、赔偿和被害人的谅解等工作,制度适用率86.80%,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5.11%,一审服判率97.50%,高出其他刑事案件20个百分点。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罪行严重、社会危险性大的犯罪嫌疑人,依法果断逮捕,对轻微刑事案件、认罪认罚案件、未成年人和老年人及在校学生犯罪案件,依法主动适用少捕慎诉慎押政策,审前羁押率[14]同比下降15.54%。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7份,采纳率100%,强化跟踪问效。注重引领社会法治观念,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重点围绕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深入社区、企业、学校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30余场次,受众逾15万人。我院在法治荔湾建设考评中以满分获评优秀单位。

三、牢记司法为民初心,不断满足人民对法治的美好需求

积极回应人民期盼。守护“舌尖上的安全”,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网红”食品安全监督、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督等活动,督促检查商铺100余家,对2家问题商户立案查处。守护“头顶安全”和“脚底安全”,起诉高空抛物罪4人,调查区内3000余个井盖设施安全情况,对发现的窨井盖施工、管理、养护等问题,向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促成联手共治,督促修复问题井盖508处。

切实保护特殊群体权益。将体现人民至上的民法典精神落实到对弱势个体的特殊保护上,与区司法局建立开展支持起诉共同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工作机制,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法律援助等方面加深合作,办理支持起诉案件6件,相关做法在《检察日报》头版刊登。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向9名司法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22.4万元,办理的刘某某等人司法救助案[15]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十大“精品案件”、黄某某司法救助案[16]获评广州市检察机关十大“优秀案例”,成功开展全市首宗提前介入侦查阶段联合救助,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市检察院支持,受理后仅用两个工作日即向一恶性刑事案件被害人家属联合发放救助金12余万元,最大程度帮助被害人家属抚平创伤。

主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检察环节诉源治理,新收群众信访423件,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100%。在全市率先制定落实《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申诉信访案件工作暂行办法》,推行“接、理、调、办、督、评”六步工作法[17],确保民有所呼、我有所为。全面推行检察公开听证,检察长带头,各业务类型基本覆盖,组织听证13次,让当事人把事说清、听证员把理辨明、检察官把法说透,既解“法结”又解“心结”。对认罪认罚案件,积极促成刑事和解,检察环节促成刑事和解不起诉7人。

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从严打击性侵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16人、起诉18人。持续推进“护苗”一站式工作室建设[18],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引导公安机关实现询问、取证一次完成,尽力避免“二次伤害”。起诉涉罪未成年人13人,对罪行较轻并有悔改表现的附条件不起诉10人,占办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数的32.26%。落实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走访区教育局查看校园及周边监控设备,督促落实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工作,促进完善预防性侵、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机制,提升校园安全系数。构建普法“同心圆”,擦亮荔湾未成年人普法品牌,检察长带头作法治宣讲,联合区教育局、团区委、冲口街道、中国建设银行荔湾支行等开展多场线上线下法治宣传活动,与市检察院共同编制《为了明天》系列法治画册,积极参与市司法局在全国首创的4K+5G融媒体普法体验活动,原创的《“典”亮未来》民法典专题课程在网易公益直播课堂播出,累计收看逾10万人次。

拓展联系服务群众平台。加强窗口建设,改造升级12309检察服务中心,大力推广网上信访,努力让群众少跑路、易办事,不受疫情影响正常行使诉讼权利。大力推进律师在线阅卷试点工作,推动从“最多跑一次”向“一次也不用跑”转变。先后挂牌成立驻永庆坊检察官工作室、驻白鹤洞街道检察官工作室,将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纠纷化解、公益保护延伸到社区一线,普及法律知识,加强法律监督,为群众排忧解难。

四、狠抓自身建设,促进检察履职能力现代化

坚持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8项20件实事,认真落实区委部署,深入开展“访千家进万户听民意解民忧”行动,累计走访6个社区20373户,推动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实市委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推进模范机关创建,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院机关党委获评区直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基层党组织、示范基层党组织,“法治引领 多元解纷”项目获评2020-2021年度区直机关十佳机关党建品牌。

强化队伍素能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持续深化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入额领导干部带头办案1115件,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0件次,带动提升队伍司法办案水平。深化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引导、激励、督促检察官高效、廉洁、公正司法。构建多元教育培训机制,以专题培训、政治轮训等形式组织培训59期1050人次。建立优秀年轻干部阶梯式培养机制,实施青年检察官“双导师”培养成长计划[19],开展轮岗交流6人次,努力打造“人才矩阵”。集体获各项荣誉11次、个人获区以上表彰45人次。坚持不懈夯实基层基础,持续加强智慧检务建设,办公大楼维修改造和信息化建设项目顺利完工。

以更严要求抓实内部监督。加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完善业务数据研判、案件评查等工作机制,推动实现全流程、立体化检察管理。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持续整治顽瘴痼疾,完善长效常治机制31项。严格执行“三个规定”[20],从源头上筑牢防止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防火墙”。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支持和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监督,在2020年度区一类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中得分排名第二。

以更强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区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对检察工作的审议决议,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专题研究、逐一回复。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向区政协通报全年工作情况,教育整顿期间召开3次座谈会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参与重点案件接访、公开听证等活动,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司法实践。邀请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参加座谈,充分吸收各方面智慧和力量。自觉接受履职制约,对1件公安机关提请复议案件更换承办人重新审查,对3件撤回起诉案件逐案评查。着力构建良性检律关系,切实尊重、支持、助力律师依法履职,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坚持以公开促公正,及时向社会发布检察工作动态2000余条,案件程序性信息2510条,重要案件信息24条,法律文书1139份,主要公开指标居全市检察机关前列。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始终践行初心使命,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取得新的进步。这根本在于区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区监察委、区法院配合与制约,离不开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的热忱关心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理念还需转变,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不足,服务高质量发展不够精准;二是法律监督职责履行不够到位,司法办案的质效、法律监督的力度和刚性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三是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还要发力,基层基础工作存在短板,检察队伍素质能力还需提升;四是全面从严治党治检存在薄弱环节,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需进一步完善。我们一定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这些问题,以荔湾检察整体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是党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局之年,将迎来党的二十大召开,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区委全会决策部署,有力服务保障荔湾区推动“三大平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现“开门红”,率先建设老城市新活力示范区,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是讲政治,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将“两个维护”体现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上,体现在履职尽责全过程。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始终不忘初心使命,以检察履职、司法办案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切实增强检察工作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

二是顾大局,主动服务保障中心工作。牢牢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敏锐、警醒地办好各类影响性案件,为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统筹发展和安全,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我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综合运用检察职能,全力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检察环节社会风险防控、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推动诉源治理,助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三是谋发展,持续做好检察为民实事。将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切实保障民生福祉。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污染环境等直接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刑事犯罪,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未成年人司法综合保护、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司法救助、公开听证、支持起诉、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等检察为民实事,以检察履职维护和促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四是重自强,全面推进自身高质量发展。坚持把监督办案作为第一要务,充分发挥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高标准高要求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坚决捍卫法治权威。加大年轻干部培养使用,不断深化业绩考评,持续提升能动司法和法律监督水平。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继续把党史总结学习教育宣传引向深入,不断巩固深化教育整顿成果,将“严管就是厚爱”落在日常,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努力打造一支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检察机关既是参与者、实践者,也是保障者、护航者。我们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发展思路和重点工作,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把荔湾加快建设成为文化厚重、宜居宜业、充满活力、幸福美丽的国际大都市现代化中心城区贡献更多检察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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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家庭情况:无配偶的请填写'无',其他家庭成员为父母及兄弟姐妹。请详细填写家庭成员姓名,所在单位,政治面貌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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